2022簡易房租合約下載範例(簡易基本版,附加每月收款表憑證)Word/PDF
2022租屋契約下載點:
【 下載內政部版的租約範本 】
如果要求其全,那要寫更多的東西,可以參考內政部的資料。
每月收款表憑證
最後一頁附上每月收款表,建議反釘在合約書後面。
這樣在收租時就有個憑據,房客再要求付款收據時,也能當憑證收據。
簽收這欄建議蓋上房東的印章或簽名。
簽約該約定什麼事情?
除了雙方簽約時要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之外,其他容易引發糾紛的項目也建議約定清楚:
一、出租房屋的屋況、提供設備、是否繳交管理費等(租賃標的現況確認書)
二、租客能否將房屋轉租(出租人同意轉租範圍確認書)
三、雙方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承租人負責修繕項目及範圍明細表)
並建議將屋況設備拍照存證,減少修繕產生的爭議。
哪些條款是違法的?
根據《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規定,租約內不可約定這些事項,就算寫了也是無效!
一、不得約定廣告僅供參考。
二、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
三、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
四、不得約定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若較出租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由承租人負擔。
五、不得約定免除或限制民法上出租人故意不告知之瑕疵擔保責任。
六、不得約定承租人須繳回契約書。
七、不得約定本契約之通知,僅以電話方式為之。
八、不得約定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
本房屋租賃契約書以刪除以上條款。
並且違約金部分也都在上限囉。
屋租賃契約書基本需知。
沒經法院公證的房租契約,都要打民事官司勝訴之後,
才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本合約為簡易租賃契約,上面也有教學怎樣填寫了。
如果要求其全,那要寫更多的東西,可以參考內政部的資料。
不過依舊回歸一句,沒經過公證的租屋契約都屬於民事,要勝訴後才能執行。
此房屋租賃契約書為2022年版本。最後一頁附上收租簡易欄,方便計算每約租金與當收款憑證。
簽約注意事項:
對房客的建議:此合約書是市面上流傳最廣的版本,因大部份合約
書是賣給房東,所以文中充滿了對房東有利的條款,對此房客應有
的認知如下:
一、所有的租賃糾紛只要不涉及非法皆屬民法,
民法只能懲罰有財產的人,
再加上中華民國的法律對租賃關係中的承租方比較有利,
所以在法律上,房客是比較佔優勢的,並不是像一般人以為的房東較佔優勢。
二、上述的文具店版合約書,
對房東的安慰作用遠遠大於實際所能發揮的作用,房客不必過於介意。
三、舉例來說,文具店版合約書第六條規定,合約到期房客未搬要按金五倍支付違約金,
實際的情況是房客的押金要抵完租金之後(通常是兩個月押金),
房東才可向法院要求房客搬離,如果房東當初沒有法院公證,
則要打民事官司勝訴之後才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民事官司一打半年一年不一定,就算房客敗訴也只須按原租金支付予房東,
不會發生5倍違約金的事,
房客要是裝皮皮不付租金且沒有不動產(通常房客都沒有不動產),
房東到最後只能拿回房子而拿不到錢。
四、租客雙方的身分證可以不留存,
法律沒規定簽房屋租賃契約書,
一定要留存雙方身分證影本!
但是一定要確認身分證是否為本人。
房屋租賃契約書怎麼寫?全部租賃契約內容。(範例)
2022年 房屋租賃契約
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 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因房屋租賃事件,訂立本契約,雙方同意之條件如下:
第一條 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
租賃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民國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
至民國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計________年。
第三條 租金:
1.每月租金 新台幣 __________元,每月 ______日以前繳納,承租人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出租人亦不得任意要求調整租金。
2.擔保金(押金) 新台幣_________於租賃期滿交還房屋時無息返還。
3.租金支付方式:
□現金繳付。
□轉帳繳付:
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使用租賃物之限制:
1.本房屋係供 住家 / 營業 之用。
2.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房屋全部或一部轉租、出借、頂讓, 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3.承租人於租賃期滿應即將房屋遷讓交還,不得向出租人請求遷移費或任何費用。
4.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包含賭博或存放槍械、毒品、爆裂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5.房屋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承租人取得出租人之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承租人於交還房屋時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五條 危險負擔:
1.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承租人之過失致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2.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出租人負責修理,修理房屋所為之必要行為,出租人應於相當期間先期通知,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第六條 違約處罰:
1. 承租人如有積欠租金或房屋之不當使用應負賠償責任時,該積欠租金及損害額,出租人得由擔保金優先扣抵之。
2.承租人於終止租約或租賃期滿不交還房屋,自終止租約或租賃期滿之歷日起,承租人應支付按房租壹倍計算之。
3.本契約於期限屆滿前,租賃雙方得終止租約。
承租人終止租約應於一個月前通知出租人,承租人逕行終止租約,應賠償一個月租金額之違約金,應賠償之違約金得由擔保金(押金)中扣抵。
4.承租人終止租約後,遺留物如傢俱、雜物、垃圾不搬者,視為放棄,應由出租人處理,前項遺留物處理所需費用,由擔保金(押金)先行扣抵,如有不足,出租人得向承租人請求給付不足之費用。
第七條 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
承租人給付租金或期限屆滿交還租賃物,出租人返還擔保金(押金),如不履行應逕送強制執行。
第八條 出租人終止租約: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出租人得終止租約:
1.遲付租金之總額達兩個月之金額,並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仍不為支付。
2.積欠管理費或其他應負擔之費用達相當二個月之租金額, 經出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仍不為支付。
3.違反第四條規定而為使用。
第九條 承租人終止租約: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承租人得終止租約:
1.房屋損害而有修繕之必要時,其應由出租人負責修繕者,
經承租人定相當期限催告,仍未修繕完畢。
2.房屋有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之瑕疵時。
第十條 其他特約事項:
1.房屋之捐稅由出租人負擔,承租人營業之捐稅自行負擔。
2.承租人如覓有保證人與被保證人負有連帶責任。
3.本契約租賃期限未滿,一方擬解約時,需得對方之同意。
4.承租人續租應在租約前一個月與出租人另訂契約。
5.承租人未繳清之相關費用,出租人得由擔保金(押金)中扣抵。
第十一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之支付:
1. 管理費:每月_______元整。□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停車位:每月_______元整。□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2.水費:每度____ 元,起始度數___________度。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3.電費:每度____ 元,起始度數___________度。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4.網路費:每月______元整。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5.瓦斯費:__________元整。 □由出租人負擔 □由承租人負擔。
6.其他費用及其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租賃附屬設備清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建物所有權狀影本。 □雙方身分證影本。
□保證人身分證影本。 □附屬設備清單
立契約書人
出租人(簽章):
身份證字號: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承租人(簽章):
身份證字號: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保證人(簽章):
身份證字號: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不動產經紀人(簽章):
統一編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證書字號:
因本契約發生之爭議,雙方同意以房屋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房租付款明細欄 房號: .
承租人每月 號以前繳納租金。 每月租金與雜費共: 元。
水電費起始度數: 度。 擔保金(押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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