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通報與豬肉安全性說明

2025-10-22鄰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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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豬瘟通報與豬肉安全性說明

針對臺中市疑似非洲豬瘟通報,本文說明非洲豬瘟對人體的風險、病毒在加熱下的滅活條件、屠宰檢驗與市售肉品來源把關要點,並提供消費者防範與就近查證的建議。

非洲豬瘟是否會傳染人類

衛生與食品主管機關表示,非洲豬瘟(African swine fever)並非人畜共通傳染病,現有資訊顯示此病毒不會感染人類。雖然對人類健康風險低,但該病毒對豬隻具有高度傳染性,仍需在動物與食品供應鏈上嚴格防範。

病毒在加熱下的滅活條件

參考國際動物衛生組織的資料,非洲豬瘟病毒在特定溫度與時間下會失去活性。既有資料指出在56℃下約70分鐘、或60℃下約20分鐘可使病毒不活化,或在更高溫度下即刻失活。這類實驗條件僅供技術參考,處理與烹調食品時仍應遵循主管機關與食品安全規範。

屠宰檢驗與市售肉品來源把關

國內屠宰場通常設有駐場獸醫,會在屠宰前後執行逐隻檢查,肉品出場前需通過屠宰檢驗程序。食品藥物管理相關單位也會對市場流通的肉品來源進行監督,要求業者能提供屠宰證明或進口報單等來源文件,以利追溯與查驗。

非法使用病死豬肉的法規後果

若食品業者刻意使用病豬或斃死豬肉作為食品原料,該等肉品屬變質或腐敗物品,不得供為食品原料。依相關食安法規定,可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至二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時,主管機關得命其歇業或廢止登錄,並限制重新登錄的時限。

消費者的實際防範建議

  • 購買來源明確的市售豬肉,選擇有檢驗或標示的合規通路。
  • 避免購買或食用無來源證明的散裝肉品,若現場無法提供來源文件,應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檢舉或查詢。
  • 在處理與烹調時維持良好衛生習慣,避免生熟交叉污染,並遵守食材保存與加熱指引。

針對通報事件,地方與中央相關單位會持續監測畜牧與市場流通情況,並依法稽查可疑來源與違規行為。消費者若有疑慮,可向當地衛生或農業主管機關查詢肉品來源與檢驗流程。

本報導以新聞專欄口吻整理官方說明與消費者注意事項,旨在提供清楚的風險理解與實務建議,協助民眾在遇到類似通報時做出資訊化的判斷並採取必要防範措施。非洲豬瘟與豬肉安全議題仍以官方公告為準,相關規範與檢驗程序會依情況更新。

重點回顧

非洲豬瘟不會感染人類;加熱可使病毒失活。重點在於確認肉品來源與屠宰檢驗,避免使用來源不明或病死豬肉,違規將面臨法律處分。

本文章內容僅供健康知識參考,不能替代專業醫療建議、診斷或治療。如您有任何健康疑慮,建議諮詢合格的醫療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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