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一名女子護送就醫爭議 衛生局說明評估與程序

2025-11-04鄰醫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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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一名女子護送就醫爭議 衛生局說明評估與程序

本報導說明屏東近期一名女子被護送至精神專科醫院的程序經過與衛生局說法,釐清通報與評估依據、住院期間的評估重點與患者權利,協助讀者了解精神衛生就醫程序與就醫時機。

事件經過與求助情況

媒體報導指出,一名女性在酒後感到身體不適並向警方求助時,告知曾有神經痛病史,後續被送往精神專科醫院引起質疑。屏東縣衛生局表示已調查相關程序,指出護送與診治符合行政程序,並非依精神衛生法啟動強制住院。

根據衛生局說法,個案於10月21日先因情緒躁動由同事陪同就醫後返家,隔天個人前往派出所求助。執勤警員觀察到疑似精神症狀後,依相關條文通報地方緊急精神醫療處置團隊,進行進一步評估。

評估與護送程序

衛生局指出,通報後依衛生福利部訂定的高風險檢傷評分量表進行專業評估,評估結果符合護送就醫的要件,於是由專責團隊啟動程序將個案護送至精神專科醫院。行政程序與專業評估流程為衛生局調查重點之一。

公告資料提及,個案在醫院期間自願住院並簽署住院治療同意書與權利義務書,衛生局強調並非以強制住院方式處理。住院期間的住院天數記錄為10月22日至29日。

住院期間的評估與權利

衛生局人員到院釐清後說明,該名女子在住院期間出現明顯精神症狀、情緒不穩定與思考不合邏輯等情形,醫療團隊依臨床觀察與既有程序進行處置。官方也說明病房沒有禁止會客的全面規定,患者可申請陪伴或探視。

衛生局表示病房採門禁安全制度,並非監禁,住院環境符合設置規範,同時啟動網絡共訪關懷機制以維持後續照護連結。相關評估結果與程序由衛生局與醫療單位共同確認。

何時應考慮就醫與向警方求助

精神衛生相關的緊急通報通常基於當事人或周遭人員觀察到有即時危險或明顯行為改變時啟動,執勤單位及專責團隊會依既有評估表進行初步判定。若遇到情緒嚴重不穩或行為明顯異常,尋求醫療或警政協助可作為第一步。

  • 若當事人表現出自我傷害或危害他人之行為,應立即尋求緊急醫療協助。
  • 如為非緊急的情緒困擾,可優先向基層醫療或精神科門診諮詢,或與家人討論後再決定就醫路徑。

專欄觀察與讀者提醒

此類事件常引發對強制與自願治療界限的討論,核心在於如何在尊重個人權利與維護安全間取得平衡。行政單位與醫療團隊在處理時需確保評估專業性與資訊透明,當事人及家屬亦應了解自身權利與可用的後續支持。

讀者若關心精神衛生相關程序,可留意官方公開說明與醫療團隊的評估依據,必要時向合格醫療專業人員諮詢,以獲得適切的個別建議。

重點回顧

事件涉及警方通報後的專業評估與護送就醫程序,衛生局表示程序與住院為自願簽署,提醒社會關注評估透明與患者權利保障的持續挑戰。

本文章內容僅供健康知識參考,不能替代專業醫療建議、診斷或治療。如您有任何健康疑慮,建議諮詢合格的醫療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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