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藥署最新邊境食品查驗結果顯示,美國進口食物墊紙檢出螢光增白劑並在溶出試驗不合格,中國輸入八角碎檢出蘇丹色素三號。本文說明檢驗標準、邊境處置與消費者應注意的食品安全重點,並說明監測措施與風險提醒。
檢驗發現與法規依據
本次邊境食品查驗指出,部分自美國進口的食物墊紙在材質檢驗中檢出螢光增白劑,且溶出試驗在正庚烷於25℃放置1小時後,測得蒸發殘渣102 ppm、氯仿可溶物91 ppm,均超出相關衛生標準的判定範圍。食藥署指出,依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紙類直接接觸食品的材質若檢出螢光增白劑即屬不得檢出,且溶出試驗中蒸發殘渣若達30 ppm以上時,氯仿可溶物合格標準應為40 ppm以下。
檢驗流程與邊境處置措施
依照檢驗結果,相關批次產品已依規定要求退運或銷毀。對同一進口業者的貨品,檢驗抽驗方式亦由一般抽批查驗調整為加強抽批查驗,抽驗比例調整為20%至50%以提高邊境風險管控。
另有一批來自中國大陸報驗的八角碎檢出蘇丹色素三號,該物質屬於法規上不得使用的染料,該批共8947公斤在邊境須銷毀不得退運。食藥署表示,針對中國來源的八角碎已採取監視查驗措施,相關輸入條件與監測時間範圍已對外公告以利進一步管理。
誰應關注與可能的風險
食品器具或包材檢出螢光增白劑或溶出物超標,代表該器材與食品直接接觸時可能造成化學物質遷移,依規範應由邊境妥善處置以降低暴露風險。檢出蘇丹色素三號的香料或香辛料則屬不得使用之物質,依法不得進口流通。
對於消費者而言,單一檢出項目通常由政府依風險評估及法規決定後續處置;若市售產品經公告有疑慮或下架,消費者應以官方通報為準並避免使用被標示為不合格的批號或產品。
檢驗與監測的技術與管理意義
邊境食品查驗涵蓋材質檢測與溶出試驗,目的是確認食品及其接觸材料是否符合衛生標準與人體安全檢驗限值。針對檢出不合格之來源,主管機關通常會提高抽驗頻率或暫時採取全面檢驗措施,以遏止疑慮品項進入流通體系。
該次通報的重點包括食物墊紙檢出螢光增白劑並於溶出試驗不合格,以及中國輸入八角碎檢出蘇丹色素三號,相關邊境退運或銷毀、抽驗率調整與監視查驗等措施皆屬常見行政處置範例。若民眾對特定商品是否安全有疑問,建議依主管機關公告或向合格的食品檢驗與衛生主管機關查詢。
專欄觀察:邊境食品查驗不僅是法規執行,也是降低化學物質透過包材或添加物進入食品鏈的關鍵環節。持續監測與透明通報可協助消費者掌握風險情況,並促使業者加強品管以符合衛生標準,保障公共食品安全。
重點回顧
本次邊境食品查驗發現美國進口食物墊紙檢出螢光增白劑且溶出不合格,中國來源八角碎檢出蘇丹色素三號,主管機關已採退運或銷毀與加強抽驗等處置,消費者應以官方公告為主並留意產品批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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