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一則社群影片宣稱市售嬰兒配方奶含糖量過高,引發父母關切。衛生福利部食藥署回應,國內經查驗登記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其糖含量與母乳相近,並強調相關產品均須先取得查驗登記後才能製造或上市。
事件經過
該則由母嬰用品業者發布的影片指出嬰兒配方奶糖含量高、飲用後可能影響腸道菌叢並與過動相關。影片在社群上引起討論與質疑,多位醫師與網友指出內容部分說法可能誤導家長。
食藥署回應與法規要求
食藥署指出,依食品安全相關規定,1歲以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屬特殊營養食品,須向中央主管機關辦理查驗登記並取得許可文件後,始得製造、加工、調配或輸入。目前經衛生福利部查驗登記之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共128項。
糖含量比較與標示規定
根據現有資料,一般足月產母親成熟母乳每100毫升可提供乳糖6.70至7.80克。食藥署表示,市面上經查驗登記之嬰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及特殊醫療用途嬰兒配方食品,依照產品標示的沖泡方法與用量,沖泡後每100毫升的糖含量與前述母乳乳糖含量範圍並無明顯差異。
此外,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定要求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需標示糖含量,家長可依標示資訊在不同產品間進行比對與選擇。
專業建議與餵養考量
食藥署與相關單位鼓勵以母乳哺育為優先選擇;當無法以母乳哺育時,建議家長諮詢醫師、營養師或其他醫護專業人員,依嬰兒個別狀況選擇合適的配方食品並遵循正確的沖調與餵食方式。透過專業評估,可避免因資訊不完整而造成不必要的擔憂或誤解。